2010年1月5日星期二

冯正虎:中国人比谁都更爱中国(2010-1-2)

中国人比谁都更爱中国
--------回复无语网友的信之二
冯正虎

无语网友:
   谢谢你的回复
   你的诚实令我欣慰,你告诉我:你现在不是中国公民。从法律意义上说,你不是中国人,是外国人。现在 的中国人,尤其是国内的中国人已经很少有这种奴才心态,他们受到权利侵犯时都会起来反抗。


   其实,你不用怕批评中国政府的缺点,你对中国的事情说三道四也没有关系,你是一个外国人,不是外国政 府,中国政府不会指责你干涉中国内政。你在前几次信里已对中国的事情说三道四了,而且还以中国人的口吻来说话。我们中国人觉得很正常,可以相互交流不同的 看法,使你这位过去的中国人重新认识中国。


   你说,你说的任何话都是发自你内心的。我相信你是真心表白,但这点更让我为你感到悲哀,你犯了单相思 与恐惧症。那些在网上的网特、五毛、涂鸦者、投机者之类的人也发表这些言论,但他们知道自己是在工作或搞笑,不会发自内心的。如果没有工资或利益,他们就 会破口大骂中国政府,不会像我如此温和理智的,连骂政府的抗议都没有。、


   的确,你太天真,很容易被蒙骗。你以为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日本这些法治健全的国家一样吗?都可以通 过法律去解决问题吗?中国是一党政治至上的国家,一般的民事官司可以通过法律解决,但涉及到政府及其官员利益的官司几乎打不赢,甚至立案也难。现在,中国 是法律文本最健全的时期,同时又是司法最不公正的时期。这个现实的状况,你很难理解,一般外国人更看不懂中国的事。


   你说:“如果你认为其他的每个人都犯错误,是不是你应该反省一下你自己?”我没有认为其他的每个人都 犯错误,在我的回国案件上只有几个官员犯错误。不过,你的思维方式是很典型的。不去追问侵害者的责任,而是反问受害者,为什么不侵犯别人,而要侵犯你呢? 肯定你也有什么错吧。这种提问貌似公正,其实是强盗的逻辑,也是惧怕强盗而不敢见义勇为的自慰。我们的政府官员做出没有法律依据的荒唐侵权行为,都是用这 个逻辑来行事,并蒙骗公众社会。
   据说,中国大使馆的官员也是这个逻辑来不延期一些中国公民的护照期限,他不是出示什么法律依据,而是 反问申请者:为什么不延期你的护照时期,你自己知道。这不是政府的行政行为,而是黑社会的行事方式。政府的行政行为是法无授权即非法,没有法律依据,就不 可以随意行政或不作为。中国法律上没有依据可以拒绝延期中国公民的护照期限,大使馆官员就无权拒绝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申请。
   在国内,一小撮便衣警察与一大批游手好闲的社会保安人员无法无天、随心所欲,想绑架谁就绑架谁,想 拘禁谁就拘禁谁,想堵谁家的门就堵谁家门,不需要执法证件,不需要任何法律依据,也是依据这个逻辑。他们公然叫嚣:“不懂法,是领导叫我们来做的。”当受 害者要求他们出具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凭证时,他们都会摆出一付地痞流氓恶霸的架势,甚至还会反问受害者:“为什么我要管你,不管别人?”如果这个侵犯 的理由成立,那么这个社会就不需要法律,就没有公正与安全,公检法也就名存实亡。杀人犯也可以说:为什么我杀你,不杀别人。抢劫犯也可以说:为什么我抢劫 你,不抢劫别人。小偷也可以说:为什么我偷你,不偷别人。按照这个强盗逻辑,杀人抢劫盗窃都是正当的,而受害人是活该受罪。
   既然你已入籍国外,我想你一定在某个西方国家,而且你在海外的定居地时间也很长了。你可能对中国的 现实已没有切身的感觉,仅凭报纸上的消息,以及你对故国的朴素感情,过去在国内嫌腌菜不好吃,现在吃腌菜也与思乡情连在一起。我很理解,你的言语是真心善 意的。但是,我希望你入乡随俗,要做一个外国的好公民,应该全盘西化,接受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理念,这些是西方国家的主流价值观,也是人类的先进理 念,而且不必担心被扣上搞自由化的帽子,因为你已是加拿大人或日本人或其他外国人,爱自己的国家、忠于自己的国家是理所当然的。
   在我们中国人眼里,海外一些入籍国外的华人举着五星小红旗、带着“爱国华侨”冠冕、唱着爱国颂,真 是有点不伦不类、怪怪的。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会做好爱国华侨的角色,即使他们批评中国政府,也是希望中国变得更好,因为这是他们的国家。我们国内的中国人比 谁都更爱中国,因为我们天天在中国生活,这是我们的家园。我露宿在日本国门外,就是以自己承受精神上羞辱与身体上折磨的苦难,去唤醒中国政府对中国人权的 尊重,让中国民众知道国耻,知耻者近乎勇,大家一起永远消除这种不让中国公民回国回家的罪恶。
   无语网友,委屈你了。你说了几句,我回了一篇,而且还有许多网友也在发文评论。我不是针对你个人, 而是针对一种看法,或者也可以说是一种习惯势力。但愿,没有伤感情,再次感谢你的好意。
   祝新年平安、自由快乐。

   冯正虎

   201015日日本国门外



RE: 无语
发件人:  wwww (wwqwq@hotmail.com
发送时间: 2010年1月4日 23:22:05
收件人: fzh2005@hotmail.co.jp 

你好,
    首先我声明,我现在不是中国公民,无权对中国的事情说三道四。我说的任何话都是发自我内心的。我认为:任何人都能犯错误,你可以通过法律去解决;如果你认 为其他的每个人都犯错误,是不是你应该反省一下你自己?
祝你新年愉快,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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