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星期五

致函正虎(2):再跟无语说句话

致函正虎(2):跟无语说句话

发 件人:  yunshi bo (yunshibo@gmail.com) 
发送时间: 201016 5:53:10
收件人: FENGZHENGHU (fzh2005@hotmail.co.jp)
  1 个附件
再跟无语说句话.doc (26.5 KB) 

冯 正虎先生:您好!

谢 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回复。
我也收到了无语网友给我的回复,礼 貌之下我又给他写了回信,现在一同发给您参看,在附件里。

陨石

附 件:

跟 无语说句话

无语网友的来信:

这位网友,
真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什么?
我只能问你几句话。难道你不喜欢中国强大富强吗?难道你不认为冯正虎的问题用法律解决是最好的办法吗?
抱怨没有用,如果你为中国好的话,请提出你的具体建议。

陨 石的回复:

无语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回复。

从 您的email的语气里看出您是一个心底善良的人,您不理解我的意思,这个我理解,因为从您一开始给冯正虎先生的建议时就已经显示出您的无知。您根本就不了解冯正虎先生在中国国内曾经的经历,向冯正虎先生这样一个温文尔雅、知书达理的人,如果能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他 是绝对不会在日本国门外睡在一条板凳上两个多月来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您善良之意的另一面,是表现在您的 息事宁人的心态上。如果按照您的意思: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只适应冯正虎先生,而不适合中国政府吧?那么您首先已经将您心目中的法律给失衡了,您认为在这种失衡的法律面前能解决什么问题呢?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这是最基本的原则,您不懂这个原则也不能算是愚昧,因为连中国政府都不懂这个原则,如果我说中国政府愚昧那在您看来岂不是更不爱国了吗。

您 说抱怨没用,为了中国好,给出个具体建议。我也对不起您了,我没有您那么有智慧,这么大个难题,连中国政府都没有办法,我哪有什么办法。不过我想借用一点 您的智慧来用一用,既然您建议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何不让冯正虎先 生回到上海,再把他送上法庭,然后按照中国政府的意愿判他个十年、二十年或者无期徒刑(对不起,先生,我是不是对您很了点)。

至 于您希望中国强大,您的爱国心路人皆知矣!您已经不是中国人了,那么您曾经是中国人。您现在生活在哪一个国家我不知道,但是您一定在享受着安全的居住环 境、享受着民主自由的政治气氛、享受着清新的空气和无污染的水源、享受着良好的就业条件。

但 是,我知道有很多人他们还是中国人,像鲍彤、王丹、熊焱、等等一大批人,虽然他们早就有条件变成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日本人等任何一个外国 人。但是,由于他们不愿意举起自己的拳头发誓去效忠另外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祖国,所以他们还是中国人。当然,他们没有您更爱国,因为您已经发誓效忠另外一个 国家了,可还在关心中国的事。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句话用在这里也许不太合适,也许您发誓效忠另外一个国家不是真心的,只是权宜之计。仅仅是为了生存方便,或者只是为了骗取那个国家 的养老送终的福利而已。所以说您比他们更爱国,也更有智慧。

人身上长了疮,要把它戳破,把有毒 的脓汁挤出来,才能保持肢体健康。希望中国强大,不是要替他去遮羞、去掩盖问题,而是需要像冯正虎先生这样勇敢的站出来去提醒他纠正错误,这才是正真的希望中国政府往 正确的轨道上走。

陨石
2010/1/5 

201016日冯正虎编




-------- 分割线 -------
说明:本站内容均为转载。含有“冯正虎原文”标签的均为冯正虎本人撰写,可在下方找到原文链接。
冯正虎在维基百科:http://kl.am/fzhwiki
订阅本博:feeds.feedburner.com/fzhenghu
follow 冯正虎本人:twitter.com/fzhenghu墙内
冯正虎亲述:http://kl.am/fzh4
联络冯正虎:http://kl.am/llfzh
冯正虎相关链接:http://kl.am/fzhlinks
捐赠给冯正虎:http://kl.am/don2fzh
该事件投票:http://kl.am/poll
另外,本blog发布的很多信息都来自海外网站,有不少图片、视频可能你在国内也无法看到,请自行寻找翻墙方式。多利用 Google、Google Blogsearch、百度、百度知道、天涯问答等工具寻找。
但,请注意安全。何为安全,请自行观察判断。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